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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院表示,將針對攸關公益或對於當事人權益影響重大的特定訴訟事件,採取律師新北市雙溪區二胎借款強制代理制度,除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屏東縣九如鄉二胎 師資格者,兩造都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。

新聞稿還提到,草案初稿包括明確化再審的補充性原則,曾上訴主張的事由被認定無理由,或明知該事由卻不上訴主張,不得提起再審。初稿也限制反覆提起再審,要求一併主張多項事由,未一併主張則不得再行提起。

此外,草案初稿新增確宜蘭縣五結鄉二胎房貸 臺南市七股區小額借款利息低 定終局判決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,經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牴觸憲法者,為再審事由,符合一定資格者,得提起再審。

民事律師強制代理和潤車貸試算 制度 司法院完成草案初高雄市小港區汽車貸款 稿

高雄市茄萣區小額借款2萬 草案初稿明定,民事訴訟法第44條之1至第44條之3所列與公益有關的訴訟,屏東汽車借貸免留車 及適用通常程序的財產權訴訟且標的在新台幣500萬元以上等案件,都採律師強制代理制度。

: (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1日電)為打造民事訴訟金字塔訴訟結構,司法院今天晚間表示,已完成律師強制代理制度及再審程序草案初稿,明定適用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案件類型,並修正提起再審之訴的事由。

新聞稿指出,鑑於民事訴訟具高度法律專業性,若無法律素養之人代理訴訟,難以勝任,為保護當事人權益,並使訴訟程序順利進行,明定應委任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,若要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,應限於與當事人有特定親屬關係,或具一定資格經審判長許可。

司法院表示,民事訴訟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稿,涉及民事訴訟制度重大變革,民事廳將分別在北、中、南舉辦說明會,廣泛蒐集各界對於草案的意見,期能透過修法,提升整體審判效率,儘速解決當事人紛爭。(編輯:張銘坤)10705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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